生育保险科

   

一、办理市级生育统筹单位的基金征缴、管理和支付业务。


二、加强生育保险基础工作,对市辖县生育保险工作进行指导。


三、对市级生育统筹单位所发生的生育审核,落实待遇。


四、将市级生育统筹情况及市辖县的生育情况及时反馈领导,按时上报报各项统计数据。


五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联系电话:0318-2127795。联系人:高伟。